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现面向全国社科界专家学者开展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本次选题征集限项推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选题进行凝练、论证和把关,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选题征集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二、选题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
2.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
3.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研究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
4.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5.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
6.我校限报选题5个。
三、选题报送要求
1.本次选题征集实行网上申报,依托平台为“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以下简称“平台”)。选题推荐人可登陆平台的“选题征集”模块,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已有平台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2.各类选题须填写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见附件),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3.请各单位做好本次选题征集的初审论证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送社会科学处,选题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需同时在钉钉提交。校内评审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提交。
有关选题征集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联系人及钉钉电话:王颖宏
社会科学处
2022年2月8日